依據多國國家能源委員會相關資料及多國2004-2015國家能源發展計畫,多明尼加再生能源之發展綜合說明如下:
一、再生能源政策單位:
1. 多明尼加能源及礦物部(Ministerio de Energía y Minas)負責能源政策之擬定及管理。
2. 多明尼加國家能源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Energía,簡稱CNE)為多國國際及國內再生能源政策之執行及投資案件審查。
3. 多明尼加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Política Energética,簡稱COENER,由多國能礦部及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負責多國再生能源電廠設立相關申請案件之核准。
二、多國電力資源現況:多國電力主要來源為煤炭火力發電14%、再生能源包含水力發電15%,餘為石油火力發電。多國無核能發電廠,目前液化天然氣國際價格雖低,因其採購需簽定20-30年期貨合約,多方預計於2018年後再考量施行。
三、多國再生能源優惠補助辦法:多國57-07號法規範再生能源及其優惠補助辦法(多國57-07號法規之英文資料如附件1及2),主要補助如下:
1. 稅率之減免:免除相關廠商發電及輸配電設備及其配件之進口稅及加值營業稅。
2. 營業稅減免:原規定再生能源發電廠得於公司營運起,免除10年營業稅,但目前已廢除該項獎勵。
3. 貸款利息減免:再生能源電力公司得享有相關設備等貸款之利息減免達5%。
4. 社區型再生能源發電優惠:社區型發電計畫之相關設備及安裝費用可享最低貸款利率,最多至相關設備之75%。
四、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依據CNE之多國國家能源發展計畫及發電與能源圖(如附件3),主要再生發電項目如下:
1. 風力發電
2. 生質能源發電(包括蔗糖業、農業廢棄物、糞便、垃圾、沼氣、木材煤炭及生質柴油)
3. 水力發電
4. 太陽能發電
5. 地熱
五、 鼓勵廠商裝設自用再生能源設備之優惠:透過下列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裝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取得電力:
1. 廠商所得稅減免: 經核准之自用再生能源發電之廠商於設備安裝3年內可申請所得稅減免,扣抵額度最高達其投資設備之75%。
2. 進口設備關稅優惠:經核准之自用再生能源廠商進口相關發電設備免進口稅。
3. 國內設備採購:經核准之自用再生能源廠於國內採購相關設備之費用得抵減加值營業稅。
4. 銀行貸款優惠:協調多國主要銀行,提供自用再生能源設備採購廠商優惠貸款利率。
新聞來源:駐多明尼加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