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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與巴拿馬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2010年1月1日生效

據尼國工商部表示,尼加拉瓜與巴拿馬經多年協商,於去(2009)年完成談判並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依據「中美洲五國與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及「尼加拉瓜與巴拿馬兩國自由貿易協定雙邊議定書」內容,自2010年1月1日開始生效實施,兩國貨品可申請30天效期之原產地證明即可享免關稅等通關優惠。原於1973年簽署之自由貿易與優惠通商協定即起廢止失效。 按此項協定係中美洲五國與巴拿馬簽署之協定,尼國業者強調,未來藉由巴拿馬運河功能擴充,此區將成為中美洲貨品集散地。且由於巴拿馬食品生產產量不多,尼加拉瓜生產的乳酪、牛奶、紅豆、稻米、牛肉等,除可輸銷巴拿馬外,將可經由運河輸銷至世界各地,對於尼國及中美洲其他國家均非常重要。 隨著美國及國際經濟景氣回升及市場需求增加,尼國倘能妥善運用與巴拿馬簽署協定之優勢,對於尼國產品出口將可有正面效益。 新聞來源:駐尼加拉瓜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