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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地馬拉國會以國家緊急之需通過新國家海關法

本(2013)年10月29日瓜國國會以國家緊急之需,106票通過新國家海關法,同時廢止上(2012)年2月15日財稅改革法第三冊「國家海關法」相關規定。

該新國家海關法係就上年2月15日財稅改革法第三冊提出11項修正,俾與中美洲其他國家同步,並符合中美洲統一稅則(Cauca)。新國家海關法統一罰則,行政處罰及海關觸法等:行政處罰一律改為300美元(之前罰款分別處以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不等)、觸犯海關法印花稅金超過3,000美元以上或總價值3%以上者處以3,000美元(之前為5,000美元)、取消進口貨品陸路轉運保險費(之前為總價款2%,喪失競爭力而取消),並改採電子追蹤系統(Sistema de Posicionamiento Global,GPS)及radiofrecuencia替代,以裝置電子追蹤鎖marchamo(價格約美元20-30之間)、貨品過量罰款5,000美元由降至US$3,000美元。沒有完成報關手續而卸貨情事者視為海關走私行為。

美國在瓜商會Amcham對瓜國新海關法規定表示滿意,提供企業界明確司法並可免除瓜政府每三個月是否展延罰則之緊張情況。此外,電子追蹤鎖系統有效掌控貨櫃行蹤,並防治海關人員不法之舉可能性。

至於本年10月28日第427-2013號政府命令,總統下令內政部及國防部協助軍警入駐海關,加強海關作業,為期3個月,必要時可展延。自本年10月28日起軍警入駐海關,主要在提供“安全海關”,掃除黑幫走私死角,剷除毒品、武器及其他有害化學物資,俾提高稅收及提升國家競爭力。


新聞來源:駐瓜地馬拉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