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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通過第37號法獎勵太陽能發電

巴拿馬總統於本(2013)年6月10日批准有關獎勵太陽能發電之第37號法,凡在巴國境內建造、操作、管理太陽能發電廠及(或)裝設太陽能發電設備之自然人及法人,均能享有相關機具免關稅進口及免繳營業加值稅(ITBMS)等優惠措施,並提供最高投資額5%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扣額。發電容量500千瓦(kw)以下且自用者即符合獎勵資格,發電量500千瓦(kw)以上者則需經向巴拿馬主管機關申請營運許可。

本年5月初因降雨不足,致使水力發電佔全國總發電量60%之巴國供電吃緊,使得推動多元化發電之政策顯得更加重要,而巴國鄰近赤道,日照充足,使太陽能發電成為政府重點推動之再生能源之一。目前Empresa de Generación Eléctrica, S.A.(Egesa)計劃於Herrera省之Sarigua國家公園設立太陽能發電廠,第1階段總裝置發電量將達2.4百萬瓦(MW),第2階段完工後再擴充至4.8百萬瓦,屆時將可供應Parita區域30%之用電需求。

此外,Unión Eólica Panameña公司正於Penonomé地區興建高達110座發電機組之風力發電園區,部份設備已陸續運抵巴國,投資額高達4.4億美元,總裝置發電量將達220百萬瓦,預計於明(2014)年起運轉發電,屆時將可供應巴國全國6%-7%之電力需求。

巴國政府擬藉由鼓勵太陽能及風發電力,來達成推動多元化發電政策之目標,以期降低火力發電所需之燃油進口需求,以及因應氣候變遷對水力發電可能造成之衝擊。


新聞來源:駐巴拿馬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