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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通過「中美洲國家與歐盟聯盟協定」預計2013年8月生效

2010年5月18日馬德里第6屆歐盟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高峰會議前夕,輪值歐盟主席之西班牙總理特代表歐盟與中美洲國家完成簽署「聯盟協定」(Association Agreement),此協定為歐盟首次以「區域對區域」方式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主要涵蓋政治對話、自由貿易及發展合作等三大支柱(Pilars),經由此項歐盟對外涵蓋範圍最廣之協定,中美洲國家除原有之優惠關稅外,亦獲得歐盟貿易市場進一步開放,並可獲得與歐盟在安全、民主及社會、教育及經濟發展等多方面更廣泛合作。

鑑於本項聯盟協議將對國家發展帶來重要貢獻,尼國國會於2012年10月率各國之先,成為中美洲第一個表決通過本項協議的國家,嗣後宏都拉斯及巴拿馬亦陸續通過,依據本約文締約國可依據立法進度分別決定生效日期之原則,尼方已決定在2013年8月付諸實施。


新聞來源:駐尼加拉瓜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