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與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與尼加拉瓜)於2011年10月簽署,2012年3月29日薩國會已審議通過該自由貿易協定。薩經濟部長Hector Dada 表示,本協定薩國與墨西哥已由國會審議通過,俟其他簽署國國會審議通過後,即可正式生效實施。本協定最大特點係將原產地規則統一及採累進原產地,中美洲各國間可進出口及提供各種原物料以進行加工製造再出口至墨西哥,均可享原產地認定之免關稅優惠。
「中美洲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將取代墨西哥與哥斯大黎加之「墨、哥FTA」;與尼加拉瓜之「墨、尼FTA」及與宏、瓜、薩三國之「墨西哥與中美洲FTA」等三個自由貿易協定,合併為區域體對單一國之自由貿易協定,以加速中美洲各國與墨西哥貿易便捷及增加雙邊貿易往來。
新聞來源: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