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薩國憲法第120條規定,有關港口鐵路、河川及其他公共用途工程招標案必須送交國會審議。薩國「La Unión港特許經營法」因政黨杯葛及法條爭議已長達3年未能獲薩國會審查通過。2011年出再送國會審議,獲各黨派共識支持後,於9月6日僅短短一天時間即獲國會通過。薩港務局CEPA即將進行港口租讓招標事宜。
該新法要點為港口租約期限30年,之後有意繼續經營La Unión港之租約者,必須於合約期滿前2年通知續約。另一項要點為降低投標條件,投標企業資本額由5,000萬美元降為4,000萬美元,以吸引更多國際港口營運企業參與招標,此外,並將原定每年曾有處理80萬個貨櫃能力,下修為60萬個貨櫃,另每年需在La Unión港有裝卸30萬個貨櫃之能力。
新聞來源: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