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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對薩國出口產品予以更多彈性

歐盟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對中美洲國家實施普遍性關稅優惠制度,此為2012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之「中美洲與歐盟夥伴協定」前之階段性過渡措施。 GSP要求薩國企業確認其產品係使用歐盟所允許之其他國家原物料認證,歐盟所准許之原物料來源國家,包括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及秘魯等國,歐盟均視為源自於薩爾瓦多。以鮪魚工業而言,即為新措施之最佳例證,工廠設於薩爾瓦多La Unión港地區之Calvo鮪魚公司,需要證明其捕釣船隻船籍及其船員國籍均屬於薩國,並准於在以上地區國家進行鮪釣作業,如此均可視原產地為薩國。 另,歐盟對薩國出口產品予以彈性,如出口產品至歐盟,現修改為至多可達15%原料係來自非原產地國或不在本國生產,在以往僅允許10%,許多企業必須減少產量來符合此要求,在此新措施下,薩國將可出口更多非薩國原產地之產品至歐盟。薩國企業界認為,歐盟新措施對已出口產品至歐盟之企業影響不大,但將有助於競爭力提升。並強調,薩國應檢討對出口商補助6%補貼(drawback)政策,以避免企業降低出口之意願。 新聞來源: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經濟參事處